根据深圳大学与日本札幌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,我校2023年9月拟派遣两名在校学生赴日本上述高校交换留学一年或一学期。
一、候选人条件
1. 在校本科2021级本科生和2022级研究生报名。
2. 思想品德优秀、德才兼备,综合素质较高,平均绩点3.2以上无不合格科目)。身心健康,适应能力强。
3. 日语良好,能力资格达到N2水平,暂未获证书,可凭学院开具的日语能力证明书;英语听说能力较强。
(交流学校简介https://szupu.szu.edu.cn/cmsArticlesController/article/ff80808172b71d7f0172ff210cf3006d)
二、待遇
1.交换留学生在日留学期间,所有国外学费、报名费全免,深圳大学承认成绩和学分。
按期完成学业返校者可申领深圳大学海外交流奖学金-学期制奖学金,详见:《深圳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奖学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国际交流与合作部 https://szupu.szu.edu.cn/cmsArticlesController/article/ff80808181ee1bb40182009c26ce0002
2.交换生往返国际旅费自理。
3.交换生按规定与学校签署留学协议书,并严格履行协议各项条款,不可只修语言课。
三、报名、录取方法
本科生报名申请流程:
校内申请
办事大厅ehall.szu.edu.cn(必须要用学号登录)
顶部中间搜索交流交换 选择:---- 深圳大学__交流交换生出国(境)管理
选择(左上角第一栏):报名申请管理-- 基本信息填写 -- 保存
选择(左上角第二栏):项目报名 -- 根据交换交流国家/地区选择项目--项目提交
项目提交后即完成报名,打印申请表连同成绩单,外语证明获奖证明等复印件交学院
研究生报名申请流程:
校内申请:登录https://szupu.szu.edu.cn/fa
选择《2023秋季赴海外高校公费交换学习的申请》填报申请(项目申请平台暂不支持IE浏览器,请使用新版的Edge, Chrome, FireFox, Safari)在线提交后,下载表格交学院签署意见, 各学院需在留学候选人申请表上签章。
四、截止时间
请在4月26日17:00前将推荐候选人材料(申请表签署各院推荐意见、教务部盖章英语成绩单、外语证书、奖学金证书及护照复印件(若有))电子版发送到szufao@szu.edu.cn,或报送到国际交流与合作部(汇元楼328),逾期不补。国际交流与合作部组织考核后,将结合专业需要,综合德才等各方面因素择优录取。
五、考核
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。